周围神经损伤的危害
1、主动运动障碍
周围神经损伤后,其所支配的肌肉主动运动障碍,甚至消失,肌张力也消失,呈弛缓性瘫痪。神经干损伤后,瘫痪肌肉与其相拮抗的肌肉之间失去平衡,可出现动力性畸形。损伤时间越久,畸形就越明显。必须指出挛缩和畸形是截然不同,神经损伤后,早期出现动力性畸形是由对抗肌肉牵拉所致,呈可复性;如果畸形持续过久而不纠正,则瘫痪的肌肉相对缩短,形成继发性肌肉挛缩。肌肉挛缩进一步促使关节韧带挛缩使畸形成为不可复性,甚至引起骨性的固定畸形。
2、感觉功能障碍
周围神经损伤后,其感觉纤维支配的皮肤区域内感觉理应消失,但皮肤的感觉神经分布呈现相互重迭的,故开始时形成感觉减退区,称为中间区。由于皮肤感觉神经分布重迭和上、下神经代偿,所以在逐渐恢复后,仅剩其中较小的区域,形成局限性感觉完全消失,称为自主区。
这里所指的感觉包括触觉、痛觉、温觉、振动觉、深部位置觉及两点辨别觉等。这些感觉在神经完全断裂时全部消失,但在不完全性神经损伤时,各种感觉消失程度不一;同样,在神经再生恢复的过程,各种感觉的恢复程度也不一。
3. 反射消失
周围神经完全离断后,经其传导的所有反射均消失。但是在部分神经损伤时反射活动也会消失,所以反射活动消失不能作为神经损伤严重程度的评估指标。
4. 反射性交感神经营养不良
主要由于交感神经系统功能异常和延长反应引起。临床上以肢体疼痛、肿胀、僵硬、皮肤颜色改变和骨质疏松等一系列症状为特点。 临床麻醉中发生的神经损伤一般比较轻,除非穿刺针直接、粗暴的损伤外,大多数属于可逆性损伤,常常在损伤后1-3个月内恢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