造成跖骨骨折的原因有哪些
跖骨与趾骨骨折在临床上十分多见,约占全身骨折的7%,其中2/3为趾骨骨折,1/3为跖骨骨折,籽骨骨折则极为少见。
跖骨骨折的病因分为两种:
1、较常见的是由于直接暴力所造成,多因重物打击足背辗压足内翻扭伤或误踢硬物引起的,或由火器伤、打扑伤、挤压伤、机器绞轧伤等造成的骨折。
2、间接暴力暴力通过传导、杠杆或旋转等作用而造成骨折,因此骨折不发生在暴力接触部位。
(1)传导作用:自高处跌下,因足着地,足跟受到直接暴力,可发生跟骨骨折。但躯干因受重力作用急剧向前屈曲,可发生椎体压缩骨折。
(2)杠杆作用:在走路时不慎滑倒,以手掌着地,暴力可沿其肢体轴线向上传导,致使上肢任何部位发生骨折,如桡骨远端骨折等。
(3)旋转作用:如旋转时身体向某一方向旋转,可引起胫腓骨骨干螺旋骨折。
3、肌肉牵拉暴力在肌肉骤然张力收缩的过程中-其对抗肌未能协调,突然受到阻力,但是肌肉仍旧不自主地收缩牵拉,可造成髌骨、尺骨鹰嘴等撕脱骨折。
4、积累性暴力无明显外伤史,多因过多的和不适应的远距离跑步或强行军,可造成第二跖骨或腓骨下端的疲劳性骨折。
5、也有些骨折是由积累性劳损所造成,如长期、反复、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,如远距离行军易致第二、三跖骨骨折。